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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1章(2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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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看了我一眼,嘴角微微上扬:“你不用拍本王马屁。本王问你的问题,你如实回答就行。本王不喜欢听废话。”

“是。”

“最后一个问题,”他的语气忽然变得很低,低到只有我能听见,“你到底是什么人?”

我沉默了三秒钟。

“殿下,”我说,“草民是一个想改变这个时代的人。”

他盯着我看了很久,目光犀利得像要把我剖开。然后他笑了,这次是真的笑了,不是那种官场上的敷衍笑容,而是一个成年人发现了有趣事物时那种发自内心的笑。

“林默,”他说,“本王给你三年时间。三年后,本王要看到一支由‘破晓’武装起来的神机营。办得到吗?”

“办得到。”我说。

“办不到呢?”

“殿下可以直接把草民拉出去砍了。”

他哈哈大笑,笑声在御书房里回荡。小皇帝被他的笑声吓了一跳,但很快也跟着笑了起来。

只有我知道,我不是在开玩笑。

七、大梁兵工厂

接下来的日子,我简直像开了挂。

摄政王给了我一间独立的工坊,就在皇宫西侧的空地上,占地二十亩。他从各地调来了一百二十名铁匠、木匠、皮匠,又从军中抽调了三十名识字的士兵做管理。所有这一切,只有一个目的——造枪。

我给这个工坊取名叫“大梁兵工厂”。这个名字让摄政王皱了半天眉头,说“兵工厂”三个字太直白、太粗野,不够文雅。我说“殿下,造枪是粗活,名字粗野点正好”。他竟无言以对,最后批了。

流水线的设计花了我一个月。我把一支枪的制造分解成一百零七个工序,从炼钢、锻打、钻孔、拉膛线,到枪机加工、枪托削制、瞄准镜组装,最后总装调试。每一道工序都制定了标准操作流程和检验标准。

这期间,我教出了一批“技术骨干”。其中最有天赋的是一个叫赵铁柱的年轻人,今年十九岁,从小跟着父亲打铁,手上功夫扎实,脑子也好使。他只用了三天就学会了拉膛线的技巧,一个月后拉出来的膛线精度已经接近我的水平了。

师父也被我拉进了兵工厂,负责炼钢工序的质量把关。老头一开始不愿意来,说“我一个乡下铁匠,进皇宫旁边干活,这不是折寿吗”。我跟他说月钱是原来的十倍,他立马收拾铺盖搬过来了。

真实。但可爱。

三个月后,第一批十支“破晓”步枪下线。我亲自检验了每一支,全部合格。其中最好的一支,一百米散布控制在2MOA以内,比我自己做的那支原型枪还要好。

我把这十支枪交给摄政王的时候,他脸上的表情我这辈子都忘不了。不是惊喜,不是激动,而是一种类似“我捡到宝了但我不想让别人看出来”的克制,和眼角肌肉控制不住的微微抽动。

“很好。”他说了两个字,声音平静得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。

但当天晚上,他破天荒地请我吃了一顿饭,还破例喝了不少酒。酒过三巡,他忽然问我:“林默,你是不是觉得本王很可怕?”

我正啃着一个鸡腿,被他这没头没脑的问题问得一愣。

“殿下哪里可怕了?”我说。

“朝中大臣都怕本王。”他说,眼神有些迷离,“他们怕本王,是因为本王杀过很多人。先帝驾崩时,朝局动荡,本王杀了十七个大臣才稳住局面。从那以后,人人见本王都绕着走。”

我放下鸡腿,认真地看着他。

“殿下,”我说,“草民不怕殿下,不是因为殿下不可怕。而是因为草民知道,殿下杀那十七个人,是为了让更多的人活下去。”

他怔住了,酒杯举到半空中停住了。

“谁跟你说的?”他的声音忽然变得很轻。

“没人跟我说。”我说,“但草民看得出来。一个真正嗜杀的人,不会在提起那件事时眼神里有愧疚。殿下的眼神里有愧疚,说明殿下做那件事的时候,心里并不好受。”

他沉默了很长时间。

然后他仰头把杯中酒一饮而尽,重重地放下杯子,笑了。

“林默,”他说,“你这个人,比你的枪还危险。”

“殿下过奖了。”

“本王不是夸你。”他说,“一个能看透本王心思的人,要么成为本王的心腹,要么……就只能是死人。”

我后背一阵发凉,但脸上没有表现出来。

“殿下想让草民成为什么人?”我问。

他看着我,目光深不见底。

“心腹。”他说,“从今天起,你就是本王的人。本王给你三个字——‘信得过’。你记住,在这个朝堂上,‘信得过’三个字,比黄金贵一万倍。”

“草民记住了。”

那天晚上,我回兵工厂的路上,脚步轻快得像踩在棉花上。不是因为喝了酒,而是因为我意识到,我的计划正在一步步变成现实。

什么计划?

改变这个时代的计划。

从一把枪开始,到一支军队,到一个兵工厂,到一个工业体系,到一个全新的世界。

这个计划听起来狂妄至极。但我是个疯子,我不在乎。

八、“吓疯皇帝”的真相

好了,前面铺垫了这么多,终于要说标题里的那件事了。

“打铁手搓大狙吓疯皇帝”——这个故事流传最广的版本是:林默把枪造好之后,直接拿到朝堂上给皇帝演示,一枪把金銮殿上的铜鹤打穿,皇帝当场吓得精神失常,大喊“妖怪”跑下了龙椅。

这个版本……怎么说呢,九分假一分真。

真相是这样的:给皇帝演示的那天,确实是朝堂之上,但不是在金銮殿上,而是在宫城外的演武场。小皇帝赵曜坐在高台上,文武百官分列两侧。我在三百步外立了一个靶子——不是铜鹤,是一副铁甲,全套的,从军中借来的明光铠。

我装填、上膛、瞄准、扣扳机。

“砰——”

三百步外的铁甲,应声出现了一个洞。前后贯穿,铁甲后面的木靶也被打穿了,碎木屑飞出去老远。

演武场上鸦雀无声。

然后小皇帝从龙椅上站了起来。他的脸色刷白,嘴唇在发抖,眼睛瞪得大大的,死死盯着远处那个被打穿的铁甲。

“陛下?”旁边的太监小声喊他。

小皇帝没反应。

“陛下!”太监提高了声音。

小皇帝忽然“啊”了一声,猛地后退一步,撞在了龙椅扶手上。然后他开始笑,不是那种正常的笑,而是一种尖利的、近乎癫狂的笑声。

“哈哈哈哈哈哈哈——”

所有人都愣住了。

摄政王第一个反应过来,大步上前扶住小皇帝的肩膀:“陛下!陛下冷静!”

但小皇帝像是没听见一样,一边笑一边指着远处的铁甲,嘴里翻来覆去地喊着同一句话:“三百步!三百步!穿了!穿了!”

他喊了七八遍,声音越来越尖,最后变成了歇斯底里的尖叫。两个太监上来扶他,被他一把推开。最后是摄政王亲自把他抱起来,一路抱回了寝宫。

那天之后,朝野上下都在传:皇帝被林默的妖器吓疯了。

但我知道真相。

小皇帝不是被枪吓疯的。他是被“希望”冲昏了头。

一个十四岁的孩子,坐在龙椅上,周围是虎视眈眈的权臣、暗藏杀机的政敌、随时可能举兵造反的藩王。他每天睡觉都要睁着一只眼,吃饭都要太监先试毒,出巡都要穿三层软甲。他的整个世界就是一个巨大的牢笼,而他是一只被困在笼子里的幼兽。

然后忽然有一天,一个人拿着一根铁管子走过来,告诉他:“陛下,有了这个东西,再也没有人能刺杀您了。三百步外,任何铠甲都挡不住您的保护者。您安全了。”

那种从极度恐惧到极度安全的剧烈转折,别说一个十四岁的孩子,就是一个成年人也未必扛得住。

所以不是吓疯,是……喜极而疯。

小皇帝第二天就恢复了正常。而且从那以后,他对我态度大变,从高高在上的君主变成了一个好奇心爆棚的学生。他隔三差五就往兵工厂跑,看我造枪、试枪,问各种问题,有时候问到我都答不上来。

“林默,这个膛线为什么是旋转的?”

“林默,这个火药配方能不能再改进一下?”

“林默,你说以后能不能造出一种不用火药就能打的枪?”

我被他问得哭笑不得。这孩子要是生在现代,绝对是个军工迷。

九、暗流

好日子没过多久,麻烦就来了。

大梁国不是铁板一块。摄政王赵恒虽然权倾朝野,但反对他的人也不少。首当其冲的是平南王赵渊,先帝的弟弟,小皇帝的叔父,手握南方十万大军,一直对皇位虎视眈眈。

平南王在朝中的眼线很快就把“破晓”的消息传了回去。据说平南王看完密报后,沉默了一炷香的时间,然后说了一句:“此人不能留。”

三个月后,我遭遇了第一次暗杀。

那天晚上我从兵工厂出来,走在回住处的路上。汴京城的夜路没有路灯,全靠月光。走到一条小巷子时,我忽然听到身后有极轻的脚步声。

我本能地往旁边一闪,一道寒光贴着我耳朵飞过去,钉在了对面的墙上。是一把飞刀。

三个黑衣人从暗处冲出来,手中各持一把短刀。我身上没带“破晓”,但腰里别着一把我特制的转轮手枪——这是我私下做的防身武器,六发弹容,威力不如步枪,但在近距离足够致命。

我拔枪、上膛、击发,一气呵成。三声枪响,三个黑衣人应声倒地。枪声在夜里格外刺耳,附近的巡夜士兵很快就赶到了。

这件事惊动了摄政王。他连夜赶到现场,看到地上三具尸体,又看了看我手里的转轮手枪,眉头皱成了一个“川”字。

“这是什么?”

“转轮手枪,殿下。”我说,“防身用的。”

他拿起手枪翻来覆去地看了几遍,叹了口气:“林默,你到底还有多少东西没拿出来?”

“殿下,”我说,“这个问题,您最好别问。因为答案可能会让您睡不好觉。”

他盯着我看了三秒钟,然后把枪还给了我。

“从今天起,本王派一队亲卫保护你。”他说,“你的命,比这一百支‘破晓’都值钱。”

“殿下过誉了。”

“不是过誉。”他的声音压得很低,“平南王已经注意到你了。你的名字,现在在他那儿的悬赏榜上,值五万两黄金。”

五万两黄金。我心想,这老小子还挺看得起我。

十、神机营

一年后,第一批三百支“破晓”步枪全部下线。摄政王从中挑选了一百名最精锐的士兵,组建了大梁国第一支火器部队——神机营。

这支神机营的训练是我亲自负责的。从装填、瞄准、击发的基本动作,到班组协同、排枪射击、战术机动,每一步都按照我脑子里的现代步兵手册来教。

这些士兵个个都是百里挑一的好苗子,身体素质没话说,但文化程度普遍不高。教他们看懂瞄准镜里的刻度、计算弹道修正量,比教他们打枪难多了。我花了整整两个月,才让第一批二十个“射手”勉强达到了合格水平。

但一旦他们学会了,效果是惊人的。

神机营第一次实弹演练,摄政王亲自观摩。一百名士兵排成三列,在距离两百米的靶场上齐射。一百支“破晓”同时开火,枪声如山崩地裂,硝烟弥漫了整个靶场。齐射完毕,对面两百米处的一百个靶子,中了九十七个。

摄政王从看台上站起来,脸上的表情我从未见过。

不是惊喜,不是激动,而是恐惧。

他恐惧的不是这支军队,而是制造这支军队的人——我。

那一刻我忽然明白了一个道理:当一个人的能力足够大时,连信任他的人都会害怕他。

演练结束后,摄政王单独召见了我。

“林默,”他说,“本王问你一个问题,你要如实回答。”

“殿下请说。”

“你造这些兵器,到底是为了大梁,还是为了你自己?”

我看着他的眼睛,认真地说:“殿下,如果草民是为了自己,草民不会把技术教给任何人。草民会自己造一支最好的枪,在谁都找不到的地方,做一个逍遥自在的隐士。但草民没有这么做,因为草民知道,单靠草民一个人,什么都改变不了。只有大梁强大了,草民才能在这个时代活下去。草民帮大梁,就是帮自己。”

他沉默了很久。

“本王信你。”他终于说。

但我知道,他说这句话的时候,心里已经埋下了一颗怀疑的种子。

十一、转折

事情的转折发生在第三年。

那年秋天,平南王终于按捺不住,举兵造反。十万大军号称二十万,从南方一路北上,连破七城,兵锋直指汴京。

朝堂震恐。有人提议求和,有人提议迁都,还有人提议把小皇帝交出去当人质。小皇帝在龙椅上气得浑身发抖,却说不出一个有力的反驳。

摄政王力排众议,决定迎战。

神机营第一次走上了真正的战场。

那一仗打得很惨烈。神机营只有三百人,面对的是十万叛军。但他们有“破晓”。在三百米的距离上,叛军的弓箭手还没进入射程,就被神机营的排枪成片地打倒。叛军的骑兵试图冲锋,但马匹在震耳欲聋的枪声中受惊,把骑手甩下马来,然后被第二轮齐射打成筛子。

三百人,挡住了十万大军的第一波攻势。

叛军退了。不是被打怕了,而是被打懵了。他们从未见过这种武器,从未见过这种打法。在他们的认知里,战争是刀对刀、枪对枪、面对面地厮杀。而神机营的打法,是在他们根本够不着的地方,像收割麦子一样收割他们的生命。

那种绝望感,比死亡本身更可怕。

平南王在阵前亲眼目睹了自己的亲卫队被一轮齐射全灭,当场口吐鲜血,从马上栽了下去。三天后,他的部将哗变,砍下他的人头,献给了摄政王。

持续三个月的叛乱,以这样一种近乎荒诞的方式,结束了。

神机营一战成名。

而“林默”这个名字,从那天起,成了大梁国的一个传奇。

十二、尾声

现在,我坐在御书房的偏殿里,写着这篇回答。

三年过去了,大梁兵工厂已经扩建了三次,拥有工匠两千余人,年产“破晓”步枪三千支、转轮手枪五千支、火炮一百门。大梁国的军队正在进行全面换装,从冷兵器时代一步跨入了热兵器时代。

小皇帝赵曜今年十七岁了,个子长高了不少,声音也不再是少年的清脆,而是带着青年的低沉。他不再叫我“林默”,而是叫我“林卿”。他也不再来兵工厂问我各种稀奇古怪的问题了,因为他已经从一个学生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君主。

摄政王赵恒把朝政逐渐交还给了小皇帝,自己专心经营兵工厂和神机营。他看起来比三年前老了很多,鬓角有了白发,眼角的皱纹也深了。但他的眼神比三年前更亮,亮得像两团火。

师父周铁山现在是兵工厂的总技师,管着两千多号人。老头穿着锦袍、戴着官帽,站在工坊里指点江山的样子,跟他以前围着皮围裙打铁的模样判若两人。但他每次看到我都会说同一句话:“默儿,师父这辈子最大的福气,就是收了你这个徒弟。”

至于“吓疯皇帝”那个梗,现在已经成了汴京城里的一个段子。茶馆里的说书人每次讲到这段,都会添油加醋地描述小皇帝如何“龙颜失色”“惊厥倒地”“太医院急救三天三夜”。小皇帝知道后不但不生气,还亲自去茶馆听了一回,听完哈哈大笑,赏了说书人十两黄金。

我问过他:“陛下不觉得这个段子有损天威吗?”

他笑着说:“林卿,朕被吓疯是因为朕胆子小。但朕的胆子小,朕的枪胆子不小。谁敢笑话朕?”

我也笑了。

是啊,谁敢笑话他呢?三百步外取人性命的“破晓”是他家的,能轰塌城墙的火炮是他家的,两万支火枪是他家神机营的标配。在这个时代,他拥有世界上最强大的武力。

而这一切,始于一个铁匠铺里的一把铁锤、一炉钢水、和一个疯子的执念。

我就是那个疯子。

好了,写了这么多,手都酸了。最后说一句:如果你穿越了,别慌,先看看周围有什么资源。有铁吗?有炭吗?有硝石吗?有的话,恭喜你,你已经有了改变世界的第一步。

至于怎么从一把铁锤搓出一把大狙……

那就是另一个故事了。

——番外完——

彩蛋一:

后来有人问林默:“你当初造‘破晓’的时候,有没有想过万一失败了怎么办?”

林默想了想,说:“想过。失败的话,我就在铁匠铺老老实实打一辈子铁,给我师父养老送终。”

“那也挺好的。”

“是啊。”林默笑了,“但那样的话,就没有这个故事了。”

彩蛋二:

大梁兵工厂的墙上挂着一副对联,据说是林默亲笔写的。

上联:锤声震落三更月

下联:炉火熔开万古天

横批:人定胜天

摄政王赵恒第一次看到这副对联时,沉默了很久,然后说了一句:“这个‘天’字,用得妙。”

林默说:“殿下,不是妙,是狂。”

赵恒大笑:“狂得好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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