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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2章(1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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让你打铁,你手搓大狙吓疯皇帝·番外四

作为神机营第一个火枪手,我被时代选中了

匿名用户:

谢邀,人在兵营,刚擦完枪。

看到前面三位——林默、皇帝、摄政王——写的回答,我沉默了三天。不是不想说话,是不知道该说什么。他们写的是“改变时代的人”,我写的是“被时代改变的人”。

没错,我就是那个在苍梧岭之战中,第一枪打死了平南王先锋大将的普通士兵。

我叫陈九,神机营第一营第一排第一班第一射手。编号0001。

这个编号不是因为我多厉害,而是因为我是神机营招募的第一个士兵。三年前,兵工厂刚刚开始造“破晓”的时候,摄政王下令从军中挑选精锐组建火器部队。我是京营的一个普通骑兵,骑术一般,刀法一般,唯一拿得出手的是眼神好——能看清三百步外的人脸。

就是这一点,改变了我的一生。

今天写这篇,不是要跟上面三位抢风头。只是想从一个普通大头兵的角度,说说这三年的经历。顺便回答一下很多人问我的问题:“第一次开枪是什么感觉?”“苍梧岭之战害怕吗?”“林默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?”

一个一个来。

一、我叫陈九,编号0001

先做个自我介绍。

我叫陈九,今年二十三岁,大梁国神机营第一营第一排第一班第一射手。入伍前是京营的一个普通骑兵,没有军功,没有背景,连字都认不全。唯一的长处是眼神好——这要感谢我娘,她怀我的时候天天吃胡萝卜。

三年前,摄政王下令从京营挑选士兵组建神机营,条件是:眼神好、手稳、胆子大、不识字最好。

前面三个条件我能理解,不识字是什么鬼?

后来我才知道,这是林默要求的。他说:“识字的人脑子里有太多条条框框,学新东西反而慢。不识字的人是一张白纸,我画什么他们就信什么。”

我当时觉得这个人有病。

后来我发现,他说的是对的。

选拔那天,来了三百多人,站满了校场。摄政王亲自坐镇,林默站在旁边,手里拿着一根奇怪的铁管子——后来我知道那叫“破晓”。

“所有人听好了,”林默说,声音不大,但每个字都很清楚,“今天的选拔很简单。第一,看你们能不能在三百步外看清我的手指。”

他伸出右手,在三百步外比了个数字。我眯着眼看了一下——他比的是三。

“能看清的,出列。”

我站了出来。包括我在内,一共十二个人。

“第二,”林默说,“看你们手稳不稳。”

他让我们每人端着一碗水,手臂平举,保持一炷香的时间。那碗水不重,但举一炷香还是很累的。我咬着牙坚持到最后,碗里的水洒了三分之一。十二个人里,洒得最少的是我。

“第三,”林默说,“看你们胆子大不大。”

他拿出那把“破晓”,装上一发空包弹——就是只有火药没有弹头的子弹——然后让我们每个人拿着,对着远处的靶子扣一下扳机。

前面几个人被枪声吓得手抖,有一个人甚至直接把枪扔了。轮到我的时候,我深吸一口气,接过那把枪,按照林默教的动作——抵肩、瞄准、扣扳机。

“砰!!!”

声音比我预想的要大得多,枪托狠狠撞了一下我的肩膀。我手没抖,但耳朵嗡嗡响了半天。

“你,留下。”林默指着我说。

“就我一个?”我愣住了。

“就你一个。”他说,“其他人,回去继续练,明年再来。”

我就这么成了神机营的第一个士兵。

没有战友,没有营房,没有编制。只有一个编号——0001。

二、跟林默学艺的那三个月

神机营最初只有我一个人。

对,你没看错。三百人的神机营,一开始只有一个兵。

林默说:“先教会一个,再让这个去教下一个。一个一个来,比一锅端快。”

我不确定他说的是不是真的,但我确实成了他的第一个“学生”。

那三个月,是我这辈子最苦的三个月。

每天早上天不亮就起来,先跑十里地热身,然后开始练枪。不是打实弹——那时候子弹比黄金还贵,林默舍不得让我随便打——而是练空枪。装填、上膛、瞄准、击发,一套动作重复几百遍,直到形成肌肉记忆。

“陈九,”林默说,“你知不知道,在战场上,当你面对十万敌军的时候,你的脑子会一片空白。能救你命的,不是你的思考,是你的本能。”

“本能?”

“对。就像你走路不会想先迈哪条腿,吃饭不会想怎么拿筷子。枪也一样。你要练到枪就是你身体的一部分,练到你想打哪里就能打哪里,中间不需要经过脑子。”

我觉得他在说胡话。枪怎么可能是身体的一部分?

但三个月后,我发现他说的是对的。

我第一次打实弹那天,靶子在两百步外,是个稻草人,穿着明光铠。我按照林默教的步骤——装填、上膛、瞄准、击发——一枪打出去,稻草人应声倒地。

跑过去一看,弹孔在胸口正中央。

“不错。”林默说,表情平静得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。

“不错?”我有点失望,“我打了正中,你就说个‘不错’?”

“你觉得自己很厉害?”他看了我一眼,“两百步,固定靶,晴天,无风。任何一个经过三个月训练的人,都能做到。”

“那你为什么只教我一个人?”

“因为别人没有你这么好的眼神。”他说,“你的天赋不是射击,是观察。你能看到别人看不到的东西。”

我问他我看到了什么。

他说:“你扣扳机之前,犹豫了半个呼吸。你在确认目标。这半个呼吸在训练场上不重要,但在战场上,可能就是你活下来的原因。”

我当时不太懂他的意思。后来在苍梧岭,我懂了。

三、第一次杀人

神机营正式成军是在一年后。那时候我们已经有了三百人、三百支“破晓”、三万发子弹。我们驻扎在汴京城外的军营里,每天除了训练还是训练。没有人告诉我们什么时候打仗、跟谁打仗、为什么打仗。我们只知道,上面让我们练,我们就练。

直到那天,平南王反了。

消息传来的那天晚上,我们营里很安静。没有人大喊大叫,没有人磨刀霍霍,所有人都坐在自己的铺位上,擦枪。

我坐在角落里,把“破晓”拆开,一个零件一个零件地擦。枪管、枪机、击针、弹簧,每一个都擦得锃亮。

班长走过来,看了我一眼:“陈九,你手在抖。”

我低头一看,确实在抖。不是因为害怕,是因为……我说不上来。可能是紧张,可能是兴奋,也可能只是太冷了。那天晚上风很大。

“第一次上战场,都会抖。”班长说,“老子的手也抖。”

他伸出手给我看,确实在抖。

“但枪响之后,就不抖了。”他说,“枪响之后,你就不是你了。你是战争的一部分。”

我当时觉得他在说大话。后来在苍梧岭,我发现他又说对了。

苍梧岭的地形我到现在都记得清清楚楚。两侧是陡坡,中间一条窄路,南军的必经之路。我们埋伏在左侧的山脊上,距离谷底大约两百步。

我趴在地上,面前架着“破晓”,透过瞄准镜看着谷底的那条路。天还没亮,雾很大,能见度不到一百步。我什么都看不见,但能听到声音——远处有马蹄声,很多很多马蹄声,像闷雷一样从南边滚过来。

“所有人注意,”统领的声音从身后传来,“目标进入射程后,听我号令。第一排,瞄准敌方将领。第二排,瞄准骑兵。第三排,瞄准辎重。同时开火。”

我的手心全是汗,枪托被浸湿了一片。我使劲眨了眨眼,把瞄准镜上的雾气擦掉,然后继续盯着那条路。

雾渐渐散了。我看到了南军的先头部队。

走在最前面的是一个骑着高头大马的将领,披着红色披风,头盔上插着长长的雉鸡翎,在晨风中飘来飘去。他的身后跟着大约一百名骑兵,再往后是密密麻麻的步兵,一眼望不到头。

我的瞄准镜里,那个将领的脸越来越清晰。他很年轻,大概三十来岁,留着短须,面色黝黑,眼睛很大。他骑在马上,左顾右盼,像是在观察地形。

我把瞄准镜里的红点对准了他的胸口。

手不抖了。

“第一排,放!”

统领的命令像一把刀,劈开了黎明的寂静。

三百支“破晓”同时开火。那声音我到现在都记得——不是“砰”的一声,而是“轰”的一声,像打雷,像山崩,像天塌下来。枪口的火光在晨雾中闪烁,硝烟瞬间弥漫了整个山脊。

我扣下了扳机。

枪托狠狠撞了一下我的肩膀,但我没感觉到疼。我的眼睛死死盯着瞄准镜里的那个将领。

他胸口炸开了一朵血花。

不是电影里那种慢镜头,而是真的很快。前一秒他还在马上左顾右盼,下一秒他的胸口就多了一个洞,血从洞里喷出来,溅在马脖子上。他的身体晃了晃,然后从马上栽了下去,一头扎进路边的泥地里。

他的披风还在空中飘着,像一面红旗。

“打中了。”我听到自己说。

声音很平静,平静得不像我自己。

四、苍梧岭

那一仗打了多久,我不知道。在我的记忆里,它只有一瞬间——就是那个将领从马上栽下去的那一瞬间。后面的所有事情,都像是发生在别人身上。

我记得装填了很多次子弹。一遍又一遍,机械地重复着训练了千百遍的动作。装弹,上膛,瞄准,击发。装弹,上膛,瞄准,击发。

我的手臂被滚烫的枪管烫出了水泡,我没有感觉。我的肩膀被后坐力撞得淤青,我没有感觉。我的耳朵被枪声震得流出了血,我也没有感觉。

我只是不停地开枪。

瞄准镜里,南军的士兵像割麦子一样一片一片地倒下。他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,不知道打雷为什么能打死人,不知道身边同伴胸口那个血洞是怎么来的。恐惧比子弹更致命。他们开始逃跑,开始互相踩踏,开始扔掉武器跪在地上求饶。

我没有心软。

因为林默教过我一句话:“在战场上,心软是最快的自杀方式。”

我没有自杀。所以我继续开枪。

直到统领下令“停火”。

硝烟慢慢散去,谷底一片狼藉。到处都是尸体、伤兵、死马、丢弃的兵器。空气中弥漫着血腥味和火药味,混在一起,让人想吐。

我从地上爬起来,腿一软,差点摔倒。班长扶住了我。

“陈九,你还好吗?”

我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。手上全是黑灰,指甲缝里嵌着火药残渣,虎口被枪托震裂了一道口子,血已经干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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