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42章 痴心。(1/2)
奇怪!这嚣张跋扈的公子哥怎么看上去有些眼熟呢?仔细观瞧过后王千元大感意外!这人他居然认识!这不是郑家的小少爷郑爽吗!
有些不敢置信,才两年不见这小子怎么就像换了个人似的,在以往的印象里,郑爽谦逊守礼风度翩翩,虽然算不上什么才华横溢,但也是有几分文采的,爽子唯一的缺点就是喜好摄入酒精,醪糟酒在他眼里就是小甜水,只要是一得了闲,他准得找上好友整上他两盅。
反差太大,王千元一时间有些怀疑没太敢认,想着此人没准可能是郑爽的亲戚?又或者保不齐这只是跟郑爽长的像而已?
王千元这边正犹豫着呢,只听楼下那人突然开口喊了一声“元兄~!”得~!这下坐实了,这货就是郑爽没跑了,“元凶”这种近似于指控的称呼,除了郑爽没几个人会叫的出。
既然确认了身份,那就不能再继续吃瓜置身事外了,要知道郑爽与卢景的关系十分要好,二人还同为寇老头的学生,这不管冲谁的面子,王千元他也不能坐视不理不是?
冤家宜解不宜结,没有什么事儿,是不能一起坐下来好好谈的,招呼伙计将郑爽与黄老板一同请上了二楼,两人进屋就座,二女再一次的施礼退了出去。
郑爽脸色微红,身上略有一点淡淡的酒气,很明显是喝了不少的酒,不过还好看样子郑爽的神志还算清醒,进行有效的沟通应该是没什么问题。
“郑老弟、两年不见你这脾气渐长啊?刚才我可是亲耳听见了,干什么玩意啊就要砸了人家的店,有什么事不能好好说?你这张狂的样子要是让寇师知道了,非不得把你打到下不来床啊。”
王千元与郑爽的私交算不上有多深,当初二人相识还是通过卢景的关系,关系不深也就不好把话说的太重,可王千元万万没想到,就是这么几句轻飘飘的话,弄的郑爽委屈至极,忍不住的惨嚎道:“呜呜呜~小弟让人骗的好惨啊,兄长要替小弟主持公道啊!”
??????这什么情况!事情反转的有些快,王千元一时间有点蒙圈,给郑爽添了盏茶,示意郑爽不要急,将事情从头慢慢讲来。
两盏茶三壶酒,用时大约二十分钟,郑大情种将事情的来龙去脉,说了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。
李亚仙原名李娃儿,芳龄一十七岁,长相据说与其名字一样十分漂亮,好比下了凡尘的仙女一样,除了长相漂亮以外,李亚仙还通诗词晓音律,可以说是能歌善舞样样精通,那可是春江阁的头牌。
如此才艺双绝的女子自然仰慕者众多,没错我们的小郑同学就是众多舔狗大军的一员。
在一个错误的场合爱上了一个错误的女人,一个是为了情一个是为了钱,两者从出发点就是错的,那结果怎么可能幸福美满?
故事就发生在几个月前,平康坊内举办了一场花魁争霸赛,李亚仙以春江阁头牌的身份,轻松的杀进了十二强,算是成功入围挺进了决赛。
决赛与海选不同,海选的评分标准是长相与身段好看就行,而决赛却是另外的一套评分标准。
本章未完,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