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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36章 借王学之势 行自家之道(2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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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经术者,所以经事务也”是王安石当年奏对神宗皇帝的话。

……

苏遁的文章里,处处可见王荆公“新学”的影子——

那对“经世致用”的强调,对“开物成务”的推崇,对“法度”与“心性”关系的处理,分明是借用了王荆公“新学”的框架。

可奇妙的是,这些王学的骨架,被他填上了自己的血肉,最后长出来的,却是全然不同的东西。

《原道》里,他借用了王安石“立善法于一国,则一国治”的说法,却又表示“天下之事,不难于立法,而难于法之必行”,强调“法非从天下,非从地出,发于人间,合乎人心而已”。

荆公讲立法,他讲行法;

荆公讲法度,他讲人心。

《原性》里,他借荆公“修其心治其身,而后可以为政于天下”之说,阐述自己的“致良知”,对接自己的“知行合一”。

然而,荆公讲“修心”,是为了治身,为了为政,为了治天下。这是外王的功夫。

苏遁讲“致良知”,也是要治身,却并不非要“为政”,他说,百姓日用即为道。

不是非要当官,只要能博施济众,做什么都是行圣人之道。

荆公的“心”,是工具;

苏遁的“心”,是目的。

荆公讲“经术以经事务”,是为了培养能吏,为了变法图强。

苏遁讲“经术以经事务”,是为了“格物致知”,格的不只是经籍典章,更是天地万物。

草木虫鱼、舟车器械、农田水利——

凡物皆有理,凡理皆可格。

还要有良知,还要知行合一,还要在做事的过程中修身、验知、成德。

荆公的“经术”,是通向治国的门;

苏遁的“格物”,是通向万事的路。

最让苏辙震撼的,是《原人》里的论述。

苏遁借荆公“有处有辨,新故相除者,人也”之说,却接着写道:

“故曰:苟日新,日日新,又日新。人每日格物,每日致知,每日新其德,故日日新。

国除积弊,立新法,新其政,故亦日日新。

然新故相除者,非必向好也。

天有阴阳,晴霁之后或继以风雨;

人有进退,成德之后或堕于怠忽。

新者未必善,故者未必恶。

唯有格物以致其知,察其所以然,辨其所当然,则知何者为当除,何者为当立,何者为当因,何者为当革。

故君子之治学也,必究其理;君子之治政也,必循其道。

理明则知所取舍,道得则知所从违。

实事求是,各因其宜,则新故相除,皆归于善矣。”

……

荆公讲“新故相除”,是为了证明变法是顺天应人。

苏遁讲“新故相除”,是为了让人明白——

变化本身无所谓好坏,关键在于是否掌握了事物变化的规律。

掌握规律,实事求是,具体问题具体分析——

这样,变化才能向好的方向发展。

否则,变了也白变,甚至可能变得更糟。

苏辙拿着文稿的手微微发颤。

这孩子,是故意的。

他把王学的框架、王学的概念、王学的术语,都拿来用。

可填进去的,是自己的东西。

他这是借王学之势,行自家之道。

王荆公“新学”如今是官学正统,是“绍述”的旗帜。

他这套学问里处处援引王学义理,一脉相承,又推陈出新。

日后若有人要攻讦他,就得先掂量掂量——

这到底是在驳斥苏遁,还是在质疑王荆公?

这孩子,不只是想好了理论,连怎么让这理论活下去,都想好了。

苏辙放下文稿,抬起头,看着眼前的少年。

阳光从窗外照进来,落在他稍显稚嫩的脸上。

苏辙忽然想笑。

蔡卞要是知道,一个十三岁的少年,写了这么一套东西,处处援引荆公,处处借荆公的话说自己的理,却处处翻出新意,只怕要坐不住了。

这孩子,是来抢“王学正统”这块招牌的。

抢得光明正大,抢得理直气壮。

蔡卞身为王荆公的女婿,自诩王学正宗。

可他根本就没用心做学问,不过是借荆公之名,行揽权之实。

而苏遁这套东西,是真的把荆公的学问消化了、吸收了,然后往前走了一步。

蔡卞拿什么跟他比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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