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22章 放人(1/2)
阿辉被老杨他们押到保卫处,保卫处在地下负一层,四十多平的保卫处连是连扇窗户都没有。
阿辉被按在木椅子上,杨队长没收了他的手机和相机,“砰”的一声,照相机重重的放在办公桌上。
“你轻点,弄坏了,把你卖了也赔不起。”
“你嚣张个什么,你知不知道,你的这种行为属于“偷拍他人隐私”,违反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,偷窥、偷拍、窃听、散布他人隐私的,处5日以下拘留,情节较重的,处5–10日拘留。我们是接到群众举报,说你专门躲在年轻女子后面,偷拍女子,还偷拍女子大腿。”杨队长站在阿辉的面前,非常笃定的说道。
接着又补充道:“像你这种色狼,我每个月能碰着两三个。”
阿辉气的太阳穴那条筋突起。奇耻大辱,我从来不干这种事情,现在被人冤枉偷拍女子的色狼。
他攥着拳压下心里的火,声音哑得厉害:“我没拍女人,我拍的是我在前面那个穿黑色外套的男人,我在跟踪他,拍的也是他。”
“哦?是吗?”杨队长挑了挑眉,旁边坐着记笔录的年轻保安小王也乐了,把手里转着的笔往桌上一放,“还挺新鲜,我们抓错人了?合着您还是便衣警察?还是闲得慌的义务抓贼啊?你说你跟踪一男子,拍他,他是谁啊?”
“你别狡辩了,我们已经调过监控看了,你就是专门跟踪年轻漂亮的女孩子,还偷拍她们的大腿。”杨队长大声喝道。
阿辉顿了顿,等等,他脑子突然想到李鹏飞刚才从口袋里面掉出一个小本子,然后我就拍他捡本子,而他的前面,不是正好有两名年轻女子吗。而那个角度的拍摄,看到的不就是我在拍女孩子大腿吗。
果然中了李鹏飞的计,真的像老大说的,他早就发现了我在跟踪他。
“我要打电话。”
“先把你的相机打开,我们看一下,你偷拍女孩的相片,证据确凿,我们就要报警,交给警察处理。”
老杨刚才已经看了相机,发现这个相机是个国外的照相机,上面都是英文,自己还真的不知道怎么打开。
阿辉在心里把这几名保安骂了个遍。
“你让我先打电话,我打完电话就把相机打开给你看。”阿辉只能先服软,因为相机里面还有别的重要内容,不能随便给别人看。
“你小子还给我们讲条件,先把相机打开,快点。”老杨命令道。
“先让我打电话,这个电话很重要,他可以证明我的清白。你如果不让我打电话,那咱们就耗着好了。”阿辉说道。
老杨看着这小子油盐不进,再耗下去还耽误自己下班的时间,没有确凿的证据,不能随便报警,万一他相机里面拍的真的是男子,不是年轻女子的话,那自己报警不是闹笑话了,想了想,先让这小子打个电话也无妨。
“行,你先打吧。”杨队长把手机给了阿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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