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百二十九章 祖坟冒青烟?不,是祖坟炸了!(1/2)
心里虽然不停的吐槽,嘴上自然是不会认的:「多爷,瞧您说的,我怎么可能给您穿小鞋呢,您可不能胡说,要是让曹爷听著了,他非得教训我不可。」
就在这时,一道声音从休息室传来:「怎么回事?」
话音刚落,就见曹魏达揉著还迷糊的双眼走了出来。
见到坐在凳子上的多门,笑著走了过去,顺手掏出烟来递过去一根:「多爷,原来是您来了啊。」
随后又露出疑惑的样子看向郑朝阳:「怎么个事?刚刚我怎么似乎听到什么穿小鞋之类的?谁给谁穿小鞋?」
郑朝阳还没说话,多门就立马伸手一指:「他!郑朝阳!」
多门表现得义愤填膺:「我见这小子都二十好几了还单著,就琢磨著给他介绍婆娘,这小子倒好,不但不领情,居然还恩将仇报!」
为了增加信服力,他一把抓起桌上的案卷往曹魏达面前递:「你看看,你看看!」
「我就说了要帮他介绍两个温柔贤惠的女子认识认识,他就把案卷都给我让我忙,还是这么厚的一沓!!」
「曹儿,你说,他这是不是在给我穿小鞋!」
「是不是没良心!」
「我有没有冤枉他!」
「这........」看著眼前的这沓案卷,曹魏达面色古怪,转头看向郑朝阳,强压下要涌出来的笑意,
「朝阳,多爷好不容易娶了媳妇儿,正是如胶似漆的时候,他家还等著他传宗接代呢,你这......」
多门接过案卷抖了抖,纸张发出一阵『哗哗』响声:「这么多案卷,你让多爷一个人查,得查到猴年马月去?」
「这要是把多爷累出个好歹来,还得了?过分了啊。」
「我跟多爷开玩笑呢,多爷,您怎么还当真了呢。」郑朝阳忍不住笑了,「这些案卷都是已经结案了的,不信您自个儿看。」
「是吗?」多门一张张看过去,果不其然,正如郑朝阳所说,这些都是之前结案了的案卷。
见此,多门叉著腰,无语的冲他翻了个白眼:「好家伙,合著你是哄著孩子吃糖豆,在拿我逗闷子呢是吧?」
「我就知道朝阳不是恩将仇报的人,朝阳你也是的,没事儿开这种玩笑,看把咱们多爷给吓的。」曹魏达搞怪地说。
多门刚要急,曹魏达连忙赔笑的拦下,转移话题道:「好了好了,不拿您开玩笑了,多爷,您找我是有什么事吗?」
「还能有什么事,当然是喊你去吃饭了。」多门说:「你小子该不会是把这事儿给忘了吧,我可告诉你,我都跟我媳妇儿说好了,你可别放我鸽子!」
曹魏达连忙摇头:「那不能够,我一直记著呢,嫂子一番心意,我哪儿有不去的道理?」
「就等著下值了跟你一块儿回去呢,要不然我早回去了,能在这儿睡?」
多门这才满意:「那就成,那什么,朝阳,马上就下值了,你也收拾收拾,一起去喝两杯去。」
郑朝阳笑著婉拒:「呦,真是不赶巧,今儿约了人了,这样,下次,下次我一定登门赔罪,到时候多爷您多备两瓶好酒,我到时候先自罚三杯!」
多门笑骂:「你小子想的倒是挺美,那是自罚吗,我看你就是想多喝我的好酒!尽想美事儿了。」
「成吧,既然你有事那就算了,不过可说定了啊,过两天我再请你去喝两杯,到时候可别再说有事儿了。」
郑朝阳赶忙拱手:「一定一定,先谢过多爷您了!」
「.........」
曹魏达和多门有说有笑的来到小院前,刚走进那扇熟得不能再熟的小院门,一只脚才跨进去,院里就传来一声亮堂又热乎的招呼声:
「哎呦喂,这不是曹爷嘛!」
话音未落,就见三嫂风风火火的迎了上来,腰上还系著油渍麻花的围裙,手里攥著半颗白菜,一看就是刚从灶房里钻出来。
曹魏达脚步一顿,随后脸上立刻漾出真心实意的笑,半点没有当了大官后的趾高气昂:
「原来是三嫂啊,刚刚我都差点没认出来,三嫂您是越发的精神了。」
「嗨,精神啥呀,成天围著灶台转悠。」嘴上这么说,但三嫂笑得眼睛都弯了,
「真要说精神了,那也多亏了曹爷您的照拂。」
「就说我家那口子,以前他受的那窝囊气可不少,如今总算是熬出头了!」
这话可不是空口说的,先不说她与人为善,在曹魏达微末之时就相处融洽,后面更是帮他张罗娶了杜十娘。
有这份情谊在,曹魏达自然不吝啬伸手照拂一二。
三嫂的丈夫是个拉黄包车的,说难听点的,就是最底层的喽啰,但凡是个人都能骑在他头上撒野一番。
就比如说之前的哭丧棒,只是欺负他的人之一罢了。
本来就赚不到多少钱,还各种被勒索,养家糊口都难!
更别说,拉车的基本上都活不到老,多半会被生生累死。
如今有了曹魏达的照拂,谁还敢欺负他?
跟别人打招呼都不用低著头了!
也正因为是拉黄包车的,常年走街串巷,北平城几乎都跑遍了,认识的人可不少。
有了这个便利,从宪兵队、松井特务机关以及警署捞人的生意,自然做得顺风顺水,跟在曹魏达屁股后面可是喝了不少汤。
也就是三嫂知道财不露白的道理,且还想著住在这里多跟街坊邻里走动走动,把关系维持好,要不然,他们早买个小院子搬出去住了。
不著痕迹的上上下下把他一打量,心里忍不住感慨。
真是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,她可听多门说了,曹魏达如今已经是副局长!
这得是多大的官儿啊,这么大的官儿,她以前连见都没资格见的!
遥想当时曹魏达刚来的时候,还是多门给走关系进了警署的,那会儿,铺盖卷一卷就能把家当卷齐了,睡的也是最边上的一个狭小的屋子。
谁能想到,才不过短短一年半的时间,当时那个身上的衣服都布满补丁的少年,就已经有了堪称鱼跃龙门、改天换地的变化?
若不是亲眼所见,谁会将眼前这个意气风发、散发著威严的少年,收藏,随时随地继续阅读《年代剧:老曹的潇洒人生》。和当初那个刚来时说话都谨小慎微的小子联系在一起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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