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 27 章(1/2)
第27章
“你……”韩墨骁喉咙发紧,眼眶立刻就红了,几乎站不住,他转身揪住梁今曦的衣领,仰头颤声问,“你认识我?你早就认识我?!”
这些字全是他在留学期间写的,怎么会在梁今曦手上?
他果然认识他,见过他,知道他在欧洲的事,知道他大哥为他丧了命,掉进那湍急的河流里再也没起来!
那时,韩墨骁还是白骁,正过着他人生中最春风得意的时光。
白骁当年和大哥白墨卿一块在英国留学,天高皇帝远,谁也管不着,又都是风度翩翩有钱人家的公子哥,每日里不说寻欢作乐,却也是前所未有的畅快和潇洒。
白墨卿比白骁高一点,五官清俊,性格斯文,喜欢弹钢琴,颇有点玉树临风的味道,去了没多久就惹得许多大胆的姑娘暗送秋波;白骁长相更秀气,又白净,写得一手张扬肆意的行草,在中国留学生里人气颇高。
这两人站在一块,一个比一个意气风发,丝毫不比那些洋学生逊色,要多惹眼有多惹眼。
那时候的天是蓝的,空气是自由的,人生是美好的,未来是金色的。生活可爱到白骁忘了自己曾经流过浪、捡过垃圾、跟野狗抢过吃的,后来才被逢春院的韩院长捡回去,取名韩骁。
许是原先老吃不饱、又吃过一些别的苦头,韩院长坚持不懈地投喂了韩骁半个多月,这小崽子才终于放下戒备,让他牵回了逢春院。
刚去的时候韩骁野性不改,天天抢别人的饭菜、揍其他孩子,比他大的也去挑衅,挨了打下次还敢,搅得院里每天乌烟瘴气、哭啼不止,小野狗似的。
韩院长没办法,最生气的时候举着教鞭要打他。
他呢,叼着从小伙伴手里抢来的饼子不撒嘴,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瞪得韩院长后背发凉。
大抵摸透他虽然戒心重,但依然是个吃软不吃硬的性子,韩院长那顿鞭子终究没忍心落下来,那之后便抓着他苦练毛笔字修心,写不完就不给饭吃,就这样一练好多年。
后来白老爹从南方来蒲州做生意,机缘巧合下把韩骁领回了白家,请了师傅来家里教他写字,也不许他有一日偷懒。日积月累下,他的字写得越来越像样,行书更是颇有风骨。
在欧洲的日子虽然无拘无束,但两个十八九岁的男孩子第一次远渡重洋,花钱也没个节制,很快就有些捉襟见肘,本想写信回家要钱,你推我我推你,终究还是不敢。
白老爹虽然疼小孩,但也不过分溺爱,要是知道他们在外面花天酒地,少不得要派人去英国把他们捉回去家法伺候。
后来两人合计一番,决定各凭本事。白墨卿教女同学弹钢琴,白骁写字拿去卖,剩下的时间给其他留学生写写作业、做做论文。
两人狼狈为奸,一拍即合,如此厮混了许久,倒也把缺钱的事对付过去。
可韩墨骁不记得卖过字给一个叫梁今曦的,且梁四爷这张脸极有识别度,如若见过,韩墨骁不可能会忘记。
更何况两人相差六七岁,韩墨骁去欧洲时,梁今曦应该已经在蒲州接手家业了。
“别紧张,”梁今曦把他的手掰开握在手里,将被他扯皱的衣服捋捋平,沉声道,“我只认识你的字。”
韩墨骁平时本就不喜欢和他亲近,此时心里怀疑了一堆,自然更加抗拒,马上就要把手抽出来。
梁今曦不许他挣脱,将他拖到那面墙跟前,看着正中间的一幅字,脸上依然淡淡的:“和朋友聚会时看到你这幅《西江月》,觉得不错就买了下来。可你这幅字的心境不对,我当时看着还挺生气。”
他说得随意,实际上并非这么简单。
彼时梁老爷子刚咽气,梁今曦在北方剿着匪,被刚出月子的家姐梁今昕抓回来继承家业。
他那时比韩墨骁现在大不了多少,之前读的是军校,压根没过问过家里的生意,根基本就不稳,又没人能教,家族里不少长辈打着其他算盘,堂兄弟们虎视眈眈,外面更是世道炎凉,不少老生意伙伴都转投他人,甚至有人还帮着族亲打起了拆分欣日的主意。
来不及整理心情,各种事情便扑面而来,他咬着牙撑了两年多,什么手段都用上才把父亲的生意一点点收了回来。
后来有一回中秋,他和人在蒲江边上聚会,聊起字画收藏,有个人在英国留学的弟弟刚好回家探亲,拿了一副字出来给大家鉴赏,将写字的人吹得天上有地上无,扬言日后必成大家。
旁人议论纷纷,有人说字写得矫若惊龙、是难得好字;也有人说写法过于张狂,和这首词苦寂的意境脱节,还得再练练;更有人不懂字,单说这词和当下的中秋氛围南辕北辙,该换张若虚的《春江花月夜》来赏。
梁今曦心中不屑,如今的人会点皮毛就吹得老高,也不怕别人笑话。听那位弟弟描述,写字的人也不过十七八岁,大抵还是个不知天高地厚的毛头小子,能写出什么像样的字来?
可当那副字传到他这儿、铺在他眼前时,他随便扫了一眼,竟如遭雷击、心如鼓擂,盯着那雪白的宣纸久久说不出话来。
那是一副行草,少年人下笔沉着痛快,行文流畅如飞鸟惊蛇、凤泊鸾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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